苏州籍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登记办事流程
修改时间:2009-8-4 9:28:56 浏览次数:3988
苏州籍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登记办事流程
一、需提供的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空白就业协议书;
3.就业推荐表;
4.本人身份证;
5.个人求职简历。
注: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学校毕业后,可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以及毕业证书原件至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以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劳动保障站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办理就业推荐登记手续
生源地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的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持第一条所规定的材料,填写《苏州籍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登记表》(可在苏州市毕业生就业网上下载,www.szbys.com),至所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推荐登记手续,或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苏州市干将西路298号7号窗口)办理就业推荐登记手续。
3.进行就业推荐
区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需求信息,尽可能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三次就业推荐。
4.推荐信息反馈
被推荐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接洽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区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对非本人原因推荐未成功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将负责再次推荐。
三、注意事项
1.生源地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及工业园区的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推荐登记手续。
2. 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应摆正心态、积极就业,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就业推荐机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将不再另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