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成教类、自考类毕业生(非国家统派类)就业流程
修改时间:2010-3-10 9:03:31 浏览次数:793
中专、成教类、自考类毕业生(非国家统派类)就业流程
(一)参加就业洽谈
本地与外地中专、成教类及自考类毕业生均可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参加各类毕业生就业洽谈活动,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也可通过招聘网、发信联系、自荐等方式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本地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及近期一寸彩照一张,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以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劳动保障站,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
本(外)地上述类型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及时为毕业生办理用工手续,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外地毕业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统一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