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仪征市2010年夏季人才交流大会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洽谈会
修改时间:2010-7-5 9:28:53  浏览次数:9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中心、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各工业企业: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各类人才充分就业,为“调结构、促转型”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经研究,定于2010722日上午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仪征市2010年夏季人才交流大会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组织
  本次大会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仪征市人才交流中心承办。大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用人单位与人才进行双向选择,并多渠道为进场单位提供招聘宣传。
  二、大会形式、时间、地点
1、大会形式:以现场交流为主。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精神,本次大会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洽谈专区,现场接受仪征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
2、现场招聘大会时间地点:
2010722(星期四)8:30-11:30
  仪征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庆北路86)
  三、参会方法
1、摊位申请:凡参加招聘的单位,请填写“仪征市2010年夏季人才交流大会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洽谈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0715日前寄送至仪征市人才交流中心。
  大会本着“服务第一”的原则,所有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均免费入场。
2、信息发布:仪征人才市场将为各招聘单位提供信息发布服务,所有需求信息将在“中国仪征”、“仪征人事人才网”、“仪征劳动保障网”、《扬州时报》“人才周刊”发布,大会宣传信息也将通过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向社会各界发布。
  四、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及政策
  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可通过本次大会与高校毕业生进行洽谈,为两年内尚未就业的仪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36个月见习,确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就业培训活动,落实各项见习措施。见习期内由省、市财政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见习生活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内基地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满后可根据自愿原则进行双向选择,如双方协商一致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合同。
  五、相关要求
1、各乡镇、各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有人才需求的企业参会,市经济开发区、汽车工业园要组织10家以上企业参加、枣林湾生态园要组织5家以上企业参加、各乡镇要组织2家以上企业参加。
2、所有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应聘人员的报名费、面试费、表格费等。
3、入场招聘单位需在大会指定位置设置展位,自行制作展板(规格为宽0.9,长1.2),并准备好有关宣传材料和招聘信息。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0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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